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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学生自强奖学金 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08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航空运输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学生自强奖学金评审通知》,结合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的学生及专业设置情况,现对我院自强奖学金评审制定《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学生自强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审依据

1、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

2、校学生事务中心下发的《学生自强奖学金评审通知》的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

3. 评审成绩数据:以评审学期评审通知为准,从校教学管理系统中所公布的学生所获评审学期各科目成绩(含公选课)为准。

二、评审对象

 我院评审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在本校在读本专科学生。

三、奖励标准

 参评学生参照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所设标准。

四、申请要求

1、连续学习满一学期以上。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按规定取得所选课的学分。

4、参评学期未违反校纪校规,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5、根据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之相关规定:参评学期未有补考科目(包括公共选修课),各科成绩均达到C+及以上作为参评条件。

五、 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登陆师生综合服务门户(http://my.sues.edu.cn)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在线申请。

2、学院按评审条件提出初审名单并公示。

3、将初审名单报学生处。

六、有关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按照当年评审通知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材料。

 学院公示: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后公示5 个工作日。

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