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按照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通知》,结合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的学生及专业设置具体情况,现对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定《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审依据
1. 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之相关规定。
2. 校学生事务中心下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通知》的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
3. 评审成绩数据:以评审学期评审通知为准,从校教学管理系统中所公布的学生所获评审学期各科目成绩(含公选课)为准。
二、评审对象
我院评审学期在本校在读本专科学生。
三、奖励标准
参评学生参照评审学期学校下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所设标准。
四、申请要求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
3.参评学期未有补考科目(包括公共选修课) ;
4.参评学期未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行政处分;
5.参评学期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
6. 参评各等级奖学金者的思想品德等级应为“良”及以上,其中:一等奖获奖者的品德评定等级应为“优”;未进行思想品德考核的学期,必须对学生成绩符合基本参评资格者认真做好品德评议;品德评议达不到相当于“良”以上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达不到相当于“优”者,原则上不能参加一等奖学金评定。
7. 参评各等级奖学金的学生参评学期绩点要求一等奖达到3.7、二等奖达到3.0、三等奖达到2.3。
8. 参评各等级奖学金者的体育成绩和体能应全部达标,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的体育成绩应在“B”及以上。
五、名额分配
在教务系统中统计出我院评审学期在本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汇总成全院人数,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一二三等奖的名额数,以班级为单位,分别计算出各班级人数在所属全学院评审对象中所占的比例,根据这个比例进一步将一二三等奖名额分配到具体班级中(如遇同年级同专业有多个班级,则合为一个大班计算人数)。如需一二三等奖项进行调剂,优先考虑在同年级间调剂,然后考虑在跨年级跨专业中调剂。各等级奖项的调剂需经过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登陆师生综合服务门户(http://my.sues.edu.cn)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在线申请;
2、学院按评审条件提出初审名单并公示;
3、将初审名单报学生处。
七、有关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按照当年评审通知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材料。
学院公示: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
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
